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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乌鲁木齐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

发布时间:2024-08-24 23:02:41 来源:新疆全疆企业服务 次阅读

乌鲁木齐公司对公司注册地注册资金的要求:
  1.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10万元,不可以分批到位,按照注册资金的金额必须一步到位。

新疆乌鲁木齐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

  2.两个以上投资人成立的有限公司,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,可以分批到位,两年内必须按照注册资本(2024年7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需要5年内完成公司注册资金的实缴,填写注册资金需按情况填写。)的金额,补足实收资本,如果两年内不能补足,可以做减资手续,如果两年内实收资本没有补足,乌鲁木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注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,变为黑户。
  3.根据不同行的注册资本(2024年7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需要5年内完成公司注册资金的实缴,填写注册资金需按情况填写。)要求也有所不同:
  1. 咨询服务类公司 - 3万元
  2.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 -3万元
  3. 贸易类 - 10万元
  5. 实业公司-10万元
  6. 企业发展公司-100万元
  7.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 - 1000万元
  8. 投资管理公司-1000万元
  9. 投资公司 - 3000万元
  10.股份有限公司-5000万元(必须5个股东以上)
  关于内资企业的条规 - 内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(2024年7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需要5年内完成公司注册资金的实缴,填写注册资金需按情况填写。)为:
  3万元 - 软件等科技开发、咨询、服务性公司;
  50万元 - 以生产经营为主、以商品批发、贸易为主;
  100万元 - 从事交通运输、邮电的公司;
  200万元 - 仓储业公司;
  500万元 - 建筑房地产业公司;
  1000万元以上 - 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或投资性公司;
  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3500万元;
  募集式集团有限公司:5000万元;